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推荐人:心情故事网 来源: xqgsw.com 时间: 2022-11-21 17:11 阅读: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欢迎阅读与收藏。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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